“慈善法实现了八大突破。”3月23日,在2016年市慈善总会区县工作会议上,刘光磊带头领讲慈善法。他认为,慈善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鼓励支持慈善事业提出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是一部操作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将为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慈善法让慈善事业拓展有了新格局。”刘光磊认为,慈善法将扶贫济困、救灾救济、文教体卫、生态环保等都纳入慈善范畴,以法的形式拓展“大慈善”格局,不仅有力地推进了这些领域的社会治理,更为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刘光磊说,慈善法的第二大突破,是让公开募捐、网络募捐有了新规范。慈善法规定,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法还认可了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这一公募方式,规定通过互联网公开募捐,应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在刘光磊看来,“让捐赠财产有了新要求”则是慈善法的第三个突破。慈善法提出了捐赠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个创新概念,强调了捐赠者捐赠的财产应当为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慈善法特别对实物捐赠提出了新要求,又灵活了实物捐赠的处置方式。
“慈善法的第四个突破,是让骗捐诈捐追责有了新框定;第五个突破,是让财务管理、信息公开有了新规定;第六个突破,是让推动公益信托发展有了新支撑;第七个突破,是让志愿者权益有了新保障;第八个突破,是让税收政策有了新优惠。”
刘光磊要求全市慈善系统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依靠法律保护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保护了捐赠者的捐赠热情。要在学习贯彻落实慈善法的基础上,加大扶贫资金筹募力度,用好用活慈善资源,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慈善扶贫新机制,扎实推进慈善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