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创建“无烟学校”工作方案
The work plan of our school creating the no-smoke school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 [2010]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 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师生的身心健 康,优化校园人文环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更好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早日实现我校“高质 量,有特色,湖南一流,全国知名”的办学目 标,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无烟学 校”活动,制订《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创建“无 烟学校”工作方案》,决定9-11月为“控烟”宣 传期,2010年12月1日起任何人都不得在校园内 吸烟。
1、成立创建“无烟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汪家良
副组长:雷玉超 唐惠竹 罗小鸥
组 员:龙仕艳陈风干 宋文辉 莫运柏 屈扬 刘兴国 袁新海
2、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
“控烟办”
具体负责检查、管理、监督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罗小鸥
副主任:莫运柏 屈扬 袁新海王 桦
主要控烟员: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学生值班“执勤”人员、校门卫。
2、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
成兆辉 王亚军 刘观明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教研组组长、各教师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
3、具体规定:
(1)本校为无吸烟学校,任何人进入校园内禁止吸烟。
(2)领导、教师、教辅人员和职工等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发现家长、学生和来宾等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3)校园内的食堂小卖 部 、 商店 等 不出 售香烟 ; 校 园内 不 设置 吸 烟点,不摆放烟具;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4)各处室部门、各年级部实行控烟责任制,年级部、处室部门负责人为控烟第一责任人,对本年级部和处室控烟工作负总责,负责禁止吸烟的日常管理工作,可选出控烟检查员,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如发现外来人员吸烟者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宣传并劝阻。
(5)办公室实施创建“无烟校园”(“无烟办公室”、“无烟教室”、“无烟场馆”等公共场
所)工作检查,督促控烟员进行检查登记工作。对不遵守禁烟规定的相关人员提出劝阻,并认真
作好记录,按违规奖励和处罚。
(6)奖惩措施:自12月1日起,如发现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者,第一次给予罚款50元处理;第
二次给予罚款100元处理;第三次给予罚款200元处理。三次以上违规,将交给校务会讨论严肃处
理。“老烟民”(经学校“控烟办”确定的人员)确实已经戒烟,不再抽烟,由“控烟办”奖
励500元;如果再次吸烟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理。学校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
优、评先、晋级等参考指标之一。学生吸烟者,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由学生处处理。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