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商务部公布了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鼓励业务体系多元化发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可以预见该政策的推出将积极推动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
改变汽车销售模式——渠道多元化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电商平台的触角已经伸向各个领域,管理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经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释放三四线城市消费潜力——渠道下沉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市场,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11.9万辆和2802.8万辆。新的管理办法打破了品牌授权单一制,势必带来销售多元化发展,也会推动汽车流通网络向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下沉,有效地释放这些地区的消费潜力。
消费者将获得更多主动权
新规的另一大特点是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保护。管理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这意味着,消费者将有更大的自由,根据需求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
汽车制造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是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或将重新洗牌汽车营销网络,也有助于汽车流通体系更加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