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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BK电子报刊系统教育版 毕业季乙肝歧视催生代检族 教育部出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 重庆2.3万余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领求职创业补贴 浙江台州创业补助最高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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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乙肝歧视催生代检族

价格从一千到几万不等

5月是毕业求职季,入职体检也随之迎来了高峰。对于大部分求职者来说,到了体检环节,相当于一只脚已经踏入职场大门,而另一部分人却担心通不过体检而被用人单位拒绝,甚至不惜花高价请人代自己体检,因乙肝歧视而诱生的“代检族”已是公开的秘密。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代检中介机构通过网络招揽客户,从寻找代检者、办假证,到联系医院、修改结果,俨然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1200元能代替抽血,3000元能修改体检结果,中介还宣称“确保100%合格通过”。

而“代检族”滋生的背后,则是用人单位对肝炎病原携带者的歧视,虽然国家已经三令五申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但部分单位仍然变相考察乙肝等指标,然后寻找别的理由拒签肝炎病原携带者。

现象:体检“肝功”异常 求职者花钱寻代检者

晓瑞(化名)是今年大学毕业生,前不久他应聘北京一家知名金融机构的职位。“薪水各方面我都挺满意的,面试我通过了,接下去就体检。”他说,实在很想得到这份工作,可自己却在体检时查出转氨酶偏高,肝功能异常,情势急转直下。

“刚开始还有些侥幸,就这一指标有问题,医生告诉我无抽烟习惯而且不熬夜,或许是乙肝所引起。”晓瑞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把这份体检报告发给公司人力,对方开始拖延入职手续的办理,“人力说建议去复查肝功,直到指标正常。还说这是公司规定,顺便查一下乙肝。”听罢,晓瑞只觉晴天霹雳一般,“假如我有乙肝就会失去入职资格?”晓瑞对此愤愤不平,“这是违法违规的。”

晓瑞说得没错。事实上早在2009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就联合发文,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但面对现实困境,晓瑞却依然清晰感受到用人单位的乙肝歧视。入职心切的他,一面在网上寻找代检,一面私下去做乙肝的化验检查。“我花了1000多,找人帮忙去抽血检查体检肝功能和乙肝五项,拿着复查的合格体检报告,总算是交了差。唯一幸运的,我只是肝功异常,并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经过这场体检风波,晓瑞认识到因为整个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等依然存在偏见,这间接刺激了代检市场的“繁荣”。奔波在各大医院和体检中心的,除了求职者还有许多职业“代检族”。“后来我才知道,班里好几个同学的入职体检,都是找人去代检的。这叫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现在找份工作多不容易,大家都是花钱买安心。”

调查:代检价格从千元到几万不等 公务员代检要价最高

代体检,顾名思义,是指在体检中针对某些体检项目找另一人代替体检的行为。尽管这种“代检”行为属弄虚作假,在社会、学校及职场上均是一种失信行为,但是部分“乙肝”人群在无奈之下仍选择铤而走险。北青报记者以“体检代检”为关键词搜索,发现网上相关的推广广告、博客、贴吧链接达数万条,部分较大的“代检”中介公司的服务范围已经涵盖了全国地域。

根据代检机构网站上的信息,代体检业务涉及福利、入学、入职、出国、公务员和健康证的办理,业务辐射地区则从北上广一直延伸到乌鲁木齐、深圳、哈尔滨、杭州等全国各个大中小城市。为强调自己的权威和专业性,许多代检机构都会写上“已与医院及体检中心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这些网站上,通常会留下两种联系方式,一个是代检热线——— 多为一部手机号码,另一个则是QQ号码。

北青报记者通过一家代检网站,联系到一家中介机构,自称“想找人代检”。该机构客服在QQ上开门见山就问:“您是什么性质的体检(入职、福利)?有公司或单位指定医院体检吗?代检什么项目?集体由人事带队体检还是个人自己去医院体检?体检时间确认了吗?”除了身份证信息,该客服还向记者索要身高、体重、视力、一寸照片和电话号码。客服表示,若用人单位不指定体检医院,本人甚至不用露面就可以拿到合格报告,最后才付款;如果是单项代检的话,需要提前收200元押金,枪手仅在体检当天露面。“领完体检单给枪手,好好配合就行了。”至于如何配合,客服表示到了现场一切听代检员的。

至于价格,经记者多家询问,从1000元到几万不等。如果仅做单项“代检”价格则会低一些,而高价“代检”则可以享受“一流服务”,比如交钱后,整个体检的过程都不必现身,或者是修改体检结果。暗访中,北青报记者发现,代检的费用高低,不光基于项目多少,还取决于体检的性质以及“操作难度”。

“公务员的体检价格最高,因为操作难度大,而且单位要求严格,市面价一般都是三四万。这类体检之前会核查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确认之后会将每个参与体检的公务员分组编号,由单位负责人统一带队乘车去指定的医院,下手比一般的难多了。相对而言,不指定医院的那种业务简单得多。”另一家代检机构的客服坦言。另外,现在是就业季,由于“业务量”比较大,所以相应的收费也会有所上涨。如果要求加急等服务,价格更是会翻好几倍。

法规:违规查乙肝 拒不改正最高可罚2万元

实际上,包括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食品部门等都对于乙肝禁入体检项目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力度最大的当属2010年2月10日,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明令: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之后,2011年1月,卫生部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对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外,还应当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体检报告应当完全密封,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体检报告仅限受检者本人拆阅。

某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乙肝歧视,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二是走劳动仲裁;三是经法院走民事诉讼。“目前我们还真有涉及乙肝歧视的案子在办,是有人举报在招聘信息中存在拒收乙肝携带者字眼儿。”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而要劳动仲裁能受理,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事实存在,“这适用于已经就业,在单位体检后受到解约的情况。但一般企业都不会直白以乙肝携带者为由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走民事诉讼途径,则是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能处以怎样的罚责呢?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中,还专门对此进行了细化:初次违法的,责令改正,罚款500元;再次违法的,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而如果拒不改正,那我们就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置,最高可处罚金2万元。”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强调。

(据《中国青年报》)

编后语:请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多一些包容

很多找人代检的人,主要是找人代抽血,而这其中主要还是因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体检检查出来,怕被用人单位拒绝。虽然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为由拒绝录用者”,但很多体检者还是怕单位会在体检中“暗查”,从而受到歧视,丢失工作机会。现实中,确实有不少人在检查出乙肝等传染病之后,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由此来说,“代检族”生意红火的背后,也让我们看到乙肝歧视等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仍然严重,正是乙肝歧视让代检产业拥有了庞大的市场需求。

我国《就业促进法》第3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为由拒绝录用者”。虽有明文禁止,但是,在现实中,歧视现象却依旧存在。一些单位和医院工作人员合作,私自查检,虽然不会以乙肝携带者的理由辞退求职者,但是还是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录用。

乙肝病毒携带者无奈作弊求助“代检族”的背后,是社会对其的冷漠歧视。其实,乙肝病毒携带者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染他人,社会不应该对他们有歧视。而在入职中,公司也不应该对他们歧视。在国外,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乙肝表面抗原是个人隐私,除了餐饮等行业,其他行业招工时不允许查乙肝五项,肝功能正常即可。

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全社会应理性看待,给予更多的包容与关爱,让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走出心中的阴影,阳光面对人生。而对于企业以乙肝歧视为由辞退的行为,求职者应提高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加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避免求职者选择代检,从而根除“代检族”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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