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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7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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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保贷款助力困难职工养老无忧

本报讯(记者 冯晓鹏)“4年没缴养老保险,眼看着要到退休年龄了,要不是助保贷款,我上哪弄这么一大笔钱去啊。助保贷款给我解了燃眉之急,再过3年我就可以领养老金了……”刚刚办理完助保贷款的城关管理区低保户韩女士高兴地说。

据了解,为解决生活困难、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群体缴费难问题,我市实行困难群体助保贷款政策,通过政府担保贴息、银行贷款缴费、个人养老金还款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体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使其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能够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按时领取养老金,实现老有所养。助保贷款,不仅可以解决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困难,还可以加快养老保险费征收进度,贷款偿还风险小,实现了参保人、政府、银行三方共赢。

贷款对象为我市具有非农业户籍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且档案健全能够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按朝政办发〔2013〕131号文件政策参保的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除外)。

贷款申请人首次贷款可以用于补缴以前年度保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贷款额不能超过6万元。从贷款发放日起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不超过5年)的利息由政府承担,达到退休年龄次月起至贷款结清时(不超过7年)由借款人承担。

据社保局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接收办理符合助保贷款条件的自由职业者达1048人,贷款办理911人,贷款金额达19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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