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16年5月10日至5月27日对旌德县旌阳镇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旌德县旌阳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结合乡镇特点,巡察组还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七站八所”等基层单位作为重点,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问题;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问题;违规发放农村危房改造、粮补等各种专项资金问题及违规办理失地农民保险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点、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来访接待地点: 旌阳镇一号楼三楼306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 旌阳镇二号楼一楼楼道口
电子邮箱:xcxc20160203@126.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