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何启方)近日,随县环境监察大队会同均川镇城建办,对均川镇进行全面排查。经清理整顿,责令该镇塑料厂依法停止生产,并对老板进行环保普法教育。
均川镇蔡贻成塑料厂位于均河边,从事废旧编织袋回收加工行业,厂内废弃编织袋到处乱放,臭气熏天;生产废水直接外排,流入均河,威胁居民用水安全,存在严重环境污染。对此,县环境监察大队依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对厂内堆积废弃塑料进行转移处理,实现消除污染的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