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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4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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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新房没水没电 原来是前业主欠了物业的6千多元

本报讯 (记者 梁红玲)买了新房子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市民邓先生却高兴不起来。近日邓先生告诉记者,他刚买了套二手房,所有手续都已经办完,当准备装修时,但物业公司却告知不能供水供电,到底是怎么回事?

邓先生指着房屋买卖合同对记者说,他是去年十月份通过中介公司买的文峰都市花园的一处二手毛坯房,且房屋买卖合同三方都已签字确认,产权也已经过户。本来在二月份准备装修的,却没水没电,物业公司的说法是该房屋欠有6千多元的物业管理费。这前房主所欠的物业管理费该由邓先生承担吗?记者在邓先生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看到第五条注明的是:“甲方在交房前此房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交房后的由乙方负责。”前业主就是合同中的甲方,邓先生是乙方。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文峰都市花园物业公司负责人宋经理。宋经理介绍到,类似的情况以前也发生过,停水停电也不是物业公司肆意所为,是邓先生的手续没办齐全。首先邓先生需到供电公司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到物业公司登记。一切手续办理完后方可供水供电。关于6千多元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将联合邓先生及中介公司合力追回。

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房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时,一定要先咨询该房屋是否有物业费、燃气费、水电费等一系列的费用未交清,以免为你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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