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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2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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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刊记者调查 多数餐馆依然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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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餐馆依然我行我素

“禁止自带酒水”、“设置包间最低消费”被叫停

“禁止自带酒水”、“设置包间最低消费”这两项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一直以来都为人们所诟病。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这两项由商家单方面制定的限制和收费属于“霸王条款”,为这长期争论不休的餐饮消费问题下了最终结论。

对此,本报记者暗访了乐山城区十多家档次不一的餐馆,发现依然有个别餐馆我行我素,仍在执行“禁止自带酒水”、“设置包间最低消费”这两项“霸王条款”。

▇ 本期调查记者 宋瑞琦 实习记者 庞媛媛

▇ 调查事件:餐饮行业“霸王条款”

▇ 采访对象:城区部分餐饮企业、市工商局等

▇ 调查时间:2014年2月26日-2月28日

记者调查:个别商家难舍“禁带酒水”

“如果你要自己带酒水,就不扯发票。”记者以订餐的名义在城区嘉兴路进行暗访时,一家名为“菌味鲜”的火锅店服务人员以拒绝提供就餐发票为条件,始终坚持禁止自带任何酒水,同时还告知,火锅店包间的最低消费为400元。

记者随后在对嘉兴路近十家餐馆的暗访中发现,不少中低档次的餐馆内都张贴有“禁止自带酒水”的标示,虽然其中绝大多数老板在记者的询问下都面有难色的表示可以自带白酒,但依旧以“好言相劝”的语气希望记者最好不要自带啤酒和饮料。

随后记者又前往城区“千椒百味”、“麻辣空间”、“捞的乐”等5家火锅店进行暗访,这5家火锅店的服务员在记者的询问下都同意了自带酒水的要求,但同时“捞的乐”火锅店的服务人员在请示了店长后表示,自助火锅利润相对较低,如果自带酒水就不能提供发票或享受相应折扣。“千椒百味”和“重庆呱呱老火锅”的包间则需要支付20元的包间费。

而与此相对应,乐山城区大多数中高档餐馆都已经放弃了“设置最低消费”和“禁止自带酒水”这两项“霸王条款”。

“可以自带酒水,不收开瓶费,包间也没有最低消费限制,我们推荐800元一桌的配菜,您也可以自己点菜。”记者在汉尊酒楼询问可否带酒时,其餐厅预订部负责人这样表示。

随后记者在中心城区的“三苏”、“唐伟”、“红利来”等酒楼的暗访中,也得到了相同的答案——均未设置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条款或以开瓶服务的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相对于餐饮行业,像KTV这样的娱乐经营场所,对“禁止自带酒水”的态度异常坚定。记者走访了城区内“音乐派”、“靓点”等多家KTV,面对记者的询问,所有KTV的工作人员都异口同声地回答:“谢绝自带任何酒水”。其中一家KTV的服务人员告诉记者,KTV的主要盈利点便是酒水,并且他们认为高院关于“霸王条款”的涉及范围,并不包括KTV这样以贩卖酒水为主营业务的经营场所,因此禁止自带酒水并无不妥。

行业协会:终结“霸王条款” 规范餐饮行业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禁止自带酒水’、‘设最低消费’为‘霸王条款’对餐饮行业来说是一种规范。”乐山市餐饮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就乐山本土餐饮行业来说,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最低消费的问题一直都存在争论。

“禁止自带酒水和设置最低消费的存在,在乐山已经有很长一段的历史。”据该负责人介绍,去年6月,乐山市餐饮行业协会对所属的会员单位发出《订立“履行社会责任,反对铺张浪费”公约》的倡议,其中第二条和第七条分别明确提出了“不设置最低消费和包间费”和“明码标价”。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餐饮行业协会共有会员企业近200家,大部分都没有禁止自带酒水和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但作为一个民间协会,他们也无权禁止会员企业收取“开瓶服务费”和设置最低消费,只能提出倡议,帮助乐山餐饮行业良性发展,而高院明确这两条属于霸王条款也意味着争论有了结果。

“事实上这两项‘霸王条款’对经营者来说,反而伤害消费者的感情,影响了自己的生意。”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尤其是近期受到政策影响,中高端餐饮行业进入“寒冬”,“餐饮企业都在想尽办法转型招揽客人,更是少有经营者会再用这样的‘霸王条款’来‘赶’客人出门了。”

该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其实大部分餐饮企业对于“开瓶费”都是抱着能收到就收,如果客人坚决不付,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不了了之,毕竟为了十多二十块的“开瓶费”而损失一单生意肯定不划算。

工商部门:主动抵制“霸王条款”大胆维权

“‘霸王条款’很多都带有一定的隐蔽性,许多消费者受到了侵害却不自知。就目前而言,乐山还没有接到过关于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相关投诉。”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秘科负责人赵松告诉记者,一般来说“霸王条款”是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针对所有消费者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格式、条款、通知、声明或店堂告示),其内容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并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于餐饮企业来说,为客人提供包间服务或为客人提供酒水杯具,原本就是应尽的责任,所以‘设置包间最低消费’和‘禁止自带酒水’或以此为名义加收‘开瓶服务费’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赵松表示,就乐山本土来说,早在2008年由市工商局组织召开的“乐山餐饮行业‘破店规’倡议大会”上,就有107家餐饮企业向消费者郑重承诺,破除餐饮行业“惯例”、“店规”;不再“谢绝自带酒水”、不收“油碟费”、“纸巾费”、“茶水费”、“一次性消毒餐具费”,并且不设最低消费。但现实情况中,依然存在部分餐饮企业始终以这些名目向消费者索要额外费用的情况。

“拒绝前往设有‘霸王条款’的经营店铺消费,是消费者抵制‘霸王条款’最行之有效的办法,”赵松说,如果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首先应当保留证据,比如消费发票,并与经营者交涉要求其更改条款。如果交涉失败则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撤销“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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