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社會保障基金提醒受益人,每年一月份是各位領取社保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受益人辦理“在生證明”的時間,受益人可親臨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辦理櫃位或利用大樓內自助服務機辦理有關手續。為響應環保及減少用紙,社保基金會以手機短訊向部分已聲明同意接受短訊通知的受益人作出提醒,沒有收到短訊通知的受益人亦須於一月份內辦理在生證明。
養老金和殘疾金受益人可於一月份期間親臨位於黑沙環新街52號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辦理在生證明,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同時,受益人亦可攜同其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使用設於全澳,包括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在內共33個不同地點的自助服務機;或到仁慈堂婆仔屋及社會工作局轄下的各個社會工作中心進行辦理。
而居於本澳因患嚴重疾病引致無法自行活動而未能親自辦理在生證明的受益人,或長期居於內地、香港、台灣地區或海外而未能回澳辦理在生證明的受益人,請參閱社保基金的宣傳單張或瀏覽社保網頁上的指引按指定方式辦理。
市民如想查詢更多有關辦理2016年度在生證明的資訊,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社會保障基金2853 2850、政府綜合服務大樓2845 1515,或可透過社會保障基金24小時語音熱線2823 8238或進行查詢,亦可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繼續為退休公務員協辦在生證明
【本報訊】澳門公職人員協會致信本報,表示會繼續為退休公務員協辦在生證明手續,以簡便的程序為早年選擇葡國支付退休及憮恤金的退休公務人員提供切實便利服務。
由於早年選擇在葡領取退休金的退休公務人員,按規定每年需提交在生證明。應各方要求,為持續提供此良好服務,澳門公職人員協會與葡國駐澳領事館今年繼續合作,於本月四日至八日,每日早上十時至十二時半,下午二時至四時,在會址為會員及家屬辦理在生證明手續。
一月四日已為約伍佰名退休公務員提供辦理服務,反應良好,秩序井然。根據規定在生證明需在本月內送交葡國退休基金會,否則會導致無法收取或停止退休金發放。
大會主席姍桃絲呼籲尚未辦理的有關退休人士,可攜帶相關文件(澳門居民身份證及在生證明表格)於本月20日前至该會或葡萄牙駐澳領事館辦理,如有疑問可與该會聯繫電話:28595512。
姍桃絲同時表示,该會向來重視退休公務員的多元服務,因應會員的意見不斷與葡方簡化在生證明程序。為豐富會員們公餘生活,今年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將舉辦更多公益、康體、旅遊活動。以及加強與政府及各部門的溝通與聯繫,更好更快處理市民和會員問題,共同建構和諧社會,為澳門市民及會員提供優質服務,貫徹以人為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