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1日,济南市发布《济南市加快物流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扶持力度。
覆盖面广 园区、企业、模式……10余项够标准就奖
本次《政策》补助范围涉及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物流人才、标准化建设、共同配送等多个方面。
《政策》对于物流企业的扶持力度也不断加大。比如,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在济南新增设立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法人的物流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牵头制定物流行业标准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物流企业,市政府将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补助等;对新建或提升改造的园区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产品服务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评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的物流企业,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评为国家级、省级两业联动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另外,对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物流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力度空前 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
为鼓励物流企业提升物流园区建设水平,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物流园区,政府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在各大物流企业纷纷试水的“最后一公里”配送方面,《政策》也给予重大扶持。根据规定,在拥有物流配送车辆100台以上的物流企业开展物流共同配送试点,予以优先办理配送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并提供相关停靠便利条件。对开放原有末端实体网点并升级改造为末端公共配送网点且新开放网点数达到100个(含)以上的物流企业,按照2000元/网点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对从事智能快件箱布放运营且新增智能快件箱达到300组(含)以上的物流企业,按照2000元/组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市政府将加大对税收融资支持力度的扶持。
创新性强 首次针对物流人才给予扶持
较之前,本次《政策》在不少方面都有突破。其中,关于加强物流人才引进培养的扶持政策备受企业关注。
为推进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市政府将对新考取物流师(含高级物流师)资格证达到5人(含)以上、10人(含)以上、15人(含)以上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院士工作站、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物流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此外,鼓励物流人才创业,对首次创办物流企业、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且注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的,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的物流企业,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一次性补助。推行“先照后证”,除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外,其他物流企业可就近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不须审批的经营活动。(据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