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
意见要求,增强信贷服务有效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创新抵(质)押融资方式,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加强金融逆周期调节机制建设,培育诚信守法金融文化,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建立金融案件处置绿色通道。
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大额授信联合管理机制。贷款余额(贸易型企业授信额)5亿元以上且债权银行3家以上的客户,以及界定额度以下的风险客户,要全部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实行分类管理。对违反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单方面采取抽贷、断贷、停贷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和银行业协会可给予同业谴责或同业制裁,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风险的,各市可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特别名单制度。
意见提到,制定企业并购重组计划,重点支持和引导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形式开展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推动绩差上市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注入优良资产、资产置换等方式实施重组。积极利用优先股、并购贷款、并购基金、可转债、永续债等融资手段,丰富并购方式,拓宽并购资金来源。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充分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和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作用,按照有利于制衡机制有效形成、有利于资本运营水平提升、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财税、职工安置等政策,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并购成本,定向精准支持企业并购重组。
根据意见安排,山东省还将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据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