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永明)为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近日,青岛市黄岛区教体局制定出台《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办法》和《中小学艺术教育自评办法》,在全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启动学生艺术素养测评。
测评指标体系由基础艺术学科教学、艺术校外实践发展指标和学生个体特长发展指标3部分构成。基础艺术学科教学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艺术课程学习知识与技能和课外社团活动,占90分;艺术实践发展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外学习与实践,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占10分;学生个体艺术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占10分。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前分年级段由音乐、美术教师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黄岛区教体局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每学期将从各校指定年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级的20名学生,分成两组,采取现场抽签选题的方式,分别参加音乐、美术学科的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区教体局对各学校艺术素养的测评,以新版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测评以学生的艺术表现和创作能力为主,侧重于对艺术学科知识在艺术实践中的理解和运用。测评内容不超标准,不超范围,不测纯理论性内容,不增加学生额外的课业负担和基层学校的应试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