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余姣姣 通讯员 林杰 赵瑛
随着G20峰会召开时间的临近,为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操作方案》等重要文件,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新碶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新碶中队针对以往查处的非法燃气窝点进行复查。执法队员发现恒中小区附近又出现非法经营燃气的现象,并有大批满装液化气钢瓶亟待运输。据了解,早在今年5月13日,新碶中队就曾对该处进行查处取缔,然而违法当事人却在利益面前,不顾法律红线,竟在1个月后相同地点从事非法燃气经营活动。
执法队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依旧无法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明,属涉嫌非法经营,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执法队员随即对现场瓶装煤气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共计大小液化气钢瓶20只,并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然而当天夜里,新碶中队夜间值班队员接到群众反映,称恒中小区附近又出现大量液化气瓶。值班队员火速赶到现场,了解到当事人对处罚决定置之不理,依旧从事非法灌装经营活动,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新碶中队执法队员再度对现场煤气瓶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共计大小煤气瓶32只。
新碶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行动,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并提高日常巡查密度,加强夜间监管力度,实现24小时无缝隙对接。“重点打击取缔液化气槽罐车非法充气现象,整治取缔非法燃气供应点,尤其是‘老顽固’及群众举报热点,严格监控新窝点形成。”该负责人表示。从年初到6月29日,共查处取缔非法燃气经营店5处,查扣大小燃气瓶180余个。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碶中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队将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内部层级应急联络体系,充分利用执法设备、微信平台共享实时位置,加强内部合力;同时,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托属地街道和社区,加大瓶装燃气市场的执法整治力度,保持打击瓶装燃气非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