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法院收到王某诉梁某财物返还一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调解解决,最终实现了审案件促和谐的良好效果。
王某与梁某是外甥、舅舅的关系,双方因许某向其外甥在施工中欠顶柱35根及现金4480元,经王某多次催要。只给了500元,于是王某诉至法院。
在法院调解室,法官首先告诉原被告既然是亲戚关系,尽量调解解决该纠纷,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致了解了他们的真实想法,但是由于双方的预期差距太大,被告陈述自己有病,其母亲有病,经济很困难,导致调解工作进行艰难。但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在调解的同时用换位思考,情感感化等方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耐心劝说,明确法律关系,阐明对错原则,最后双方当事人均被法官的认真精神所感动,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最后对被告作出让步,同意1000元了结此事,而且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马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