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发布实施。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快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同时,《方案》对江苏省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及防范期作了划定,并对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方案》指出,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地要建立完善市、县、区、村逐级负责制,各市、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开展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职守等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合力,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水平。△(田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