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白玉宝)旗法院实施三项教育监督措施,促进审判工作公正廉洁。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该院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争先创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年”活动,并认真组织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和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司法良知培养,推进了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强化重点监督和预防。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该院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与审判管理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委托评估拍卖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尽最大努力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深化内外监督。该院在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10名执法执纪联络员,同时还在院内选任1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通过平时沟通、定期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随时从多角度掌握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