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全市农村宴席管理暨农村宴席管理培训视频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分析形势,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解决当前农村宴席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
当前农村宴席食品卫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具体表现在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加工制作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正规培训,操作不规范;在制作过程中食品易受污染,特别是保质期短的食品;加工场所条件简陋;原料进货渠道复杂。加之管理不到位,去年以来我市部分乡镇发生了几起食品安全事故。
会议要求,为加强农村宴席管理,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两区”、各乡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落实备案制度,凡村民因婚丧嫁娶或乔迁、做寿、升学、节日庆典等在非餐饮服务场所举办的超过50人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举办者应提前5天向村委会进行备案,超过100人的聚餐,村委会应向乡(镇)政府进行备案,乡(镇)政府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要加强对村(居)委会农村宴席管理工作的现场指导,加大对农村厨师管理和培训,规范宴席场所规范化管理;健全应急机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坚持典型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村宴席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各乡镇、有关职能部门和宴席举办者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农村和社区宴席食品安全实行辖区负责制;市食安办负责全市农村和社区宴席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依法组织有关部门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农村和社区宴席食品安全进行指导、监督,统筹安排,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市工商、质监、商务、农业、畜牧、公安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参与监管;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宴席的举办者或承办者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副市长、市食安委副主任杨静玲在会上就做好农村宴席管理工作作要求。
会上,市食安办负责人宣读了聘请市食品安全培训教师的通知,大理镇交流了农村宴席管理经验,对农村宴席管理有关知识进行了培训。